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預告修正「雲林縣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辦法」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6/5/9
發文日期:2016/5/9
發文字號:府社工一字第1052609929B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雲林縣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辦法」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及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及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、第52條、第56條、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訂定之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草案另詳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」-「政令宣導」-「法令規章」-「地方法規」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,以書面向本府社會處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政府社會處(社會工作科)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。
(三)電話:05-5523362。
(四)傳真:05-5348530。
(五)電子郵件:ylhg24119@mail.yunlin.gov.tw。
附件:
  • 修正條文
  • 修正草案對照表
  • 修正草案總說明